青島昌明置業遭住建通報:森林公園項目存無證收取首付款等違規行為
2022-03-28 13:52:02
來源:中國網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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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3月28日訊 山東省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期通報了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的違規行為。
通報顯示,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改造項目4364-02地塊(森林公園)項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違規收取定金、首付款,對外銷售房屋等問題。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給出的處理措施是:簡易行政處罰(警告),記入信用檔案。
此外,由于上述項目收取的購房意向金未進入指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令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記入信用檔案。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以通報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為戒、舉一反三,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銷售經營行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各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繼續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規范整治力度,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天眼查數據還顯示,青島昌明置業曾于2022年1月被罰1萬元,涉及的項目同樣是森林公園。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青島昌明置業有限公司在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九水路以南、石牛山路西、棗山路北正在建設的“李滄區青銀高速以東改造項目4364-02地塊22號至28號、S3-1、S4號樓及地下車庫(B-1))項目,雖然已經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70200202113024號)。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建設,目前該項目22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建成面積為526.68平方米;25號樓已完成負一和一層施工,建成面積為502.97×2=1005.94平方米;26號樓已完成負一和一層施工,形成建筑面積為:494.07×2=988.14平方米;27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建成面積為:514.01平方米;28號樓建至負一層封頂,建成面積為526.68方米。共計形成建筑面積3561.45平方米。當事人的上述建設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二條“建設工程在開工前和建筑基礎施工完成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通過向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具備相應條件的單位分別進行驗線,經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線確認書后,方可開工或者繼續施工”之規定,屬違法行為。屬違法建設行為,應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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